
封面新闻记者 戴云锦富优
1月7日,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法规司副司长王丹就新出台的《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》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两部规章,解读市场监管层面压紧压实平台责任的具体举措,为网络交易活动划定合规边界。

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。图片来源:市场监管总局
王丹介绍,两部规章聚焦平台企业这一网络交易监管的“关键少数”锦富优,系统整合散见于《电子商务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中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,并结合监管实际在规章立法权限内进行细化完善。此外,做好与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》《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》等部门规章的协调衔接。
具体而言,针对《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》,在程序方面,在已有公开征求意见、实施前公示等要求基础上,增加了平台规则修改前有关历史版本的保存、平台规则重大事项沟通协调等方面的规定,使制定、修改程序更为科学。在实体方面,进一步细化列举“二选一”、只收费不服务、强迫低价倾销、强迫参与推广促销并收费等具体违法情形,同时细化列举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、限制消费者投诉举报权、“大数据杀熟”等典型违法情形。
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则结合直播电商活动特点,从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个维度,专章规定了直播电商平台的责任义务。在事前环节,要求平台建立健全直播账号注册注销、平台内交易行为规范、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机制,并要求平台及时核验直播间运营者以及直播营销人员信息,对直播营销人员进行培训;在事中、事后环节,要求平台对直播间运营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,加强对直播电商活动的动态监测,及时处置直播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,按照规定时限保存相关交易信息并确保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等。
王丹表示,随着两部规章的出台、施行,能够进一步夯实平台治理责任,督促其依法担负起平台内交易活动“管理者”、平台内竞争秩序“维护者”、消费者合法权益“守护者”的责任锦富优,切实提升平台依法合规经营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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